为规范上海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临港实验室联合培养2023年秋季入学外招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本细则面向报考上海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临港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外招博士考生。
一、资格审核
根据招生简章,结合实验室任务需求,已由上海科技大学与临港实验室共同完成对已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
二、综合考核
采用面试考核为主,书面考核为辅的方式进行:
1、书面考核:考生提前撰写并提交研究进展报告(可用硕士毕业论文替代);
2、面试考核:考生准备PPT,向考核小组做课题介绍报告;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1、上海科技大学与临港实验室共同进行资格审核,通知通过资格初审考生。
2、考生完成研究进展报告的撰写(可用硕士毕业论文替代),并按如下顺序将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个人简历+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研究进展报告,以姓名+硕士学校命名,在面试考核前根据后续通知方式提交。
研究进展报告(模板见附件)的撰写内容应包含以下几点:
①摘要(300-500字)、关键词(3-5个)
②研究背景、意义及国内外本学科领域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③研究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已取得的成果
④工作计划和内容,预计分阶段进度及完成时间
⑤科研成果列表:已发表、待发表学术论文、专利等(此项不做统一要求)
注:若提交毕业论文,不受上述内容要点限制
3、考生准备PPT,参加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分组进行,考核小组由考核评审专家与考核秘书组成,其中考核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考生根据安排的考核顺序与时间参加考核,面试考核开始后考生先进行自我介绍与课题介绍报告(15-18分钟),之后由评审提问考生回答(7-10分钟),总时长不超过25分钟;考核小组对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实名评分。
四、考核结果与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情况进行录取。依据考核小组的评审结果与意见,如果第一轮录取未满,可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根据剩余的招生计划数和第二轮考生的考核情况进行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学校和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上海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临港实验室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