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生物与医药工程类专业学位2023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考核实施细则
为规范上海科技大学生物与医药工程类专业学位2023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考核,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本细则面向报考2023年上海科技大学生物与医药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一、资格审核
根据招生简章及上海科技大学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培养指导委员会所制定相关要求,对已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二、综合考核
采用面试考核为主,书面考核为辅的方式进行:
2、面试考核:考生准备PPT,向考核小组做课题介绍报告;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1、根据招生简章及上海科技大学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培养指导委员会所制定相关要求,对已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2、考核前考生须提交硕士毕业论文或撰写研究进展报告,并按如下顺序将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个人简历+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硕士毕业论文/研究进展报告,以姓名+硕士学校命名,在面试考核前根据后续通知方式提交。
研究进展报告的撰写内容建议包含以下几点:
①摘要(300-500字)、关键词(3-5个)
②研究背景、意义及国内外本学科领域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③研究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已取得的成果
④工作计划和内容,预计分阶段进度及完成时间
⑤科研成果列表(如有):已发表、待发表学术论文、专利等
3、考生准备PPT,参加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分组进行,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考生根据安排的考核顺序与时间参加考核,面试考核开始后考生先进行自我介绍与课题介绍报告(10-12分钟),之后由评审提问考生回答(8-10分钟),总时长不超过20分钟;考核小组对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实名评分。
四、考核结果与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情况进行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学校和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上海科技大学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培养指导委员会
202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