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规范,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全面考察,科学选拔的原则。
(三)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
(四)坚持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1.生命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处理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和申诉。
2.生物与医药086000—02方向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招生由生物医学工程学院(BME)组织安排,复试规程由BME制定并执行。
3.学院设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举报邮箱:gujh@shanghaitech.edu.cn(联系人:顾老师)。
三、复试内容与要求
(一)复试资格
学术型硕士(071000 生物学)复试分数线为352分(政治、英语50分;专业课90分;均含);专业型硕士(086000 生物与医药-01方向生命学院招生)复试分数线为305分(政治、英语40分;专业课90分;均含)。复试比例为1:1.4左右,复试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
(二)复试的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英语能力等。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1)业务能力:采用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包括对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了解考生的研究兴趣、实验动手能力、科研能力与潜在能力等。
(2)综合素质:采用网上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英语能力:以文献阅读翻译、英文对话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英文文献阅读能力及英语口头表达能力。
四、复试安排
1. 资格审查材料:(1)身份证原件;(2)学历/学位证或学生证(原件);(3)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打印件;(4)准考证;(5)考研成绩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 复试材料:(1)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件 (3)学生证(往届生提供学位、学历证书) (4)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成绩单 (5)个人简历 (6)获奖证明 (7)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 (8)其它有参考价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3. 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于新生入学阶段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将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理。
4. 参加复试的考生自行承担往返交通、住宿等费用,我院招生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复试系统填报要求及复试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五、调剂
我院学术型硕士(071000 生物学)以及专业型硕士(086000 生物与医药—01方向 生命学院招生)一志愿生源充足,不接收调剂考生。
六、录取原则
(一)考生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总成绩和复试成绩均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任何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未参加综合素质考核者不予录取。
(四)根据招生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由生命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结果由学院办公室统一通知考生本人。
七、本规程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或上海市相关文件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或文件要求为准。
上海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3月18日